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2013年直排花式溜冰
國家代表隊選拔辦法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20015138號
主 旨:本會將派隊參加2013世界花式溜冰錦標賽,特透過選拔賽,以組成最強代表隊參賽,期能為我國奪得優秀成績。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承辦單位:本會直排花式溜冰專門委員會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籍,102年1月1日前滿12歲者,為本會註冊之選手.
選拔日期:民國102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
選拔地點:台南市民德國中室內溜冰場,台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223號(55x
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臺北市中山區104朱崙街20號5樓501室
TEL:02-27786406 FAX:02-27786407 E-mail:yang19831221@yahoo.com.tw
聯絡人:杜教練0955766207,E-mail: aoaocw@yahoo.com.tw
選取名額:
男子組:自由型取前二名
女子組:自由型取前二名
最低錄取分數自由型7,0分(自由型技術分數達到3席裁判得7.0分)
選拔內容:
ㄧ、直排花式溜冰個人自由型:
(1) 短曲 時間二分鐘十五秒 正負五秒 規定動作如下:
A. 指定跳躍(組合跳躍或AXEL艾赦跳躍);組合跳躍限二圈,AXEL艾赦跳躍 限一圈.
B. 指定跳躍(組合跳躍或AXEL艾赦跳躍);組合跳躍限二圈,AXEL艾赦跳躍 限一圈.
C. 指定旋轉(單一旋轉或組合旋轉) 必須達到三圈以上.
D. 剎車輔助跳躍 圈數限二圈.
E. 圓形步法3/4(2013),S型步法(2014),對角線步法(2015)
F. 指定旋轉(單一旋轉或組合旋轉)
組合跳躍 最少三種最多五種跳躍 須含一種二圈以上的跳躍.
單一旋轉 限Sit Spin或Camel Spin,必須達到三圈以上.
組合旋轉 由二種至三種旋轉組合,換足與否皆可,但每種旋轉須要達到三圈以上,必須包
含一個坐轉.必須按照a b c d e f 順序做動作。
(2)長曲 時間三分半鐘 正負十秒 動作自選 .其中必須包含S型、 圓型或對角直線型連接步從其中選擇二種不同類型連接步伐。需要2組旋轉含一組組合旋轉, 2個旋轉之間最少必須要包含一個跳躍和一個連接步
報名費用: 1000元,
獎 勵:入選2013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國家代表隊之選手於出國參賽完畢後,頒發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國家代表隊證書,並發函至所屬學校單位予以表揚。未參賽者不適用本獎勵。
組 隊:世錦賽因比賽時間不同分成人組、青年組、團體花式三隊,選手積分第一名:三分
第二名:兩分,計算積分最高者為國家代表隊教練,教練積分次高者為國家代表隊之管理。選手積分以實際出國比賽選手為限。如果選拔積分相同,以冠軍選手原始分數為依據,高者勝出,如仍相同,後續名次依前述原則計算及選出代表隊選手。
注意事項:
1.參加選手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從事各項運動者請勿報名。
2.完成報名者,請務必準時於比賽當日上午08:00報到,並穿著花式正式服裝,依賽程表、規則進行比賽,參賽選手名單以列秩序冊為準。
3.花式計分採用十分制(依最新修改之國際總會比賽規則)。
4.花式競賽名次之決定採用國際規定之對比法。
5.抗議須於當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伍仟元,裁判團立即處理抗議事件並做出最終判定,經裁判團判定後不得再提出異議。如抗議成功退回所繳保證金,不成功則該筆保證金不退還,轉作大會費用。
6.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不得異議。
7.室內比賽遇雨照常舉行。
8.參加比賽選手之食、宿、交通等皆自理。
9.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已確實認同選拔辦法,對選拔辦法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及抗議。
10.如有未盡事宜或不合賽程事宜,得經審判委員會開會同意後修訂之。
※領隊會議定於賽前一日在自由形比賽場地舉行。
國家代表隊教練及選手規範
(一)取得代表國家參加本年度世界花式溜冰錦標賽資格者,須參加賽前集訓及遵守團體紀律。並於參賽完畢後發給國手證書。
(二)不得違規使用運動禁藥,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
(三)不得違反本會規章及國際總會規章。
(四)不得無故放棄參賽,所提出放棄參賽之理由必須經過本會選訓委員會開會通過後,依決議決定是否接受。
(五)因故未能出國參賽取消其代表隊資格,由後補選手遞補之。
(六)國家代表隊外之所有隨行人員,如欲隨隊出國須報請本會同意,且須遵守代表隊規範。
(七)代表隊人員於出國期間,不得擅自離隊,如有特殊原因須報請領隊同意。
(八)代表隊成員不得對外任意發表言論,須對外發言時,一律由領隊或總教練統一對外發言。
(九)出國期間個人若比賽完畢,仍應到場為其他選手加油、觀摩。如遇他人邀約或參訪行程,
須經領隊同意方得參加。
(十)遵從代表團之生活管理,嚴守團隊紀律,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並不脫隊單獨行動。
(十一)不得有不聽從領隊、教練指導或有破壞國家代表隊團體和諧等情事。
(十二)代表隊選拔完成後,將教練及選手名單,送交選訓委員審議,由選訓委員審查後,公布
確定當選名單。
(十三)代表隊教練必需執行賽前集訓規劃、擬定比賽計畫、賽程分析、出席領隊裁判會議、競
賽資料收集、領取選手成績、秩序冊------等相關賽會事務。回國後一周內撰寫參賽報告,
並將相關資料、費用支出證明等,彙整成冊繳交協會。
(十四)同意溜冰協會之比賽經費分配,不得以任何管道向本會主管單位要求增加經費之補助。
(十五)如違反上述情事者,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依情節輕重議處。
(十六)本辦法經本會紀律委員書面審核通過,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0花式規則修改
裁判第一位選手平均分數時,最高分和最低分將被拿掉,不列入平均分數成績計算。
當成績上下超過1.0分時裁判長會要求最高分和最低分之裁判更改分數。
☆個人花式相同圈數的跳躍(種類和圈數)一圈跳躍以下除外,不可以跳超過3次
如果相同的跳躍(種類和圈數相同)跳超過3次時,技術分數扣0.3分
☆所有組合跳躍必須不一樣
如果選手跳了2次相同的組合跳躍時,技術分數扣0.3分
☆個人花式長曲動作內容沒有組合旋轉,技術分數扣0.5分
個人花式長曲動作內容沒有2組旋轉,技術分數扣0.5分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2013年直排花式溜冰國家代表隊選拔
報 名 表
選手姓名: |
所在縣市: |
就讀學校: |
教練姓名: |
管理人員: |
家長姓名: |
連絡電話: |
E-mail: |
選拔項目勾選 |
□世界錦標賽直排花式個人自由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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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嘉義縣直排輪-貝速特運動工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