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張開雙手,迎向更好的未來〝嘉義貝速特直排輪〞美好回憶,我們與孩子一起創造~ http://www.ubst.com.tw
    張開雙手,迎向更好的未來〝嘉義貝速特直排輪〞美好回憶,我們與孩子一起創造~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長期推廣寒假、暑假營隊〝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到校服務〞貝速特直排輪~ http://www.ubst.com.tw
    長期推廣寒假、暑假營隊〝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到校服務〞貝速特直排輪~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108年嘉義縣 i 台灣活動計畫 〝歡迎一起來運動〞 和您一起製造與孩子美好的回憶~ http://www.ubst.com.tw
    108年嘉義縣 i 台灣活動計畫 〝歡迎一起來運動〞 和您一起製造與孩子美好的回憶~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孩子的笑容,讓愛更完美〝嘉義直排輪貝速特直排輪〞 與您一起在嘉推廣直排輪 ~ http://www.ubst.com.tw
    孩子的笑容,讓愛更完美〝嘉義直排輪貝速特直排輪〞 與您一起在嘉推廣直排輪 ~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107年嘉義縣縣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活動成功 圓滿落幕〞 我們明年再見~ http://www.ubst.com.tw
    107年嘉義縣縣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活動成功 圓滿落幕〞 我們明年再見~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長期推廣直排輪、蛇板等運動社團〝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到校服務〞貝速特直排輪~ http://www.ubst.com.tw
    長期推廣直排輪、蛇板等運動社團〝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到校服務〞貝速特直排輪~ http://www.ubst.com.tw
  • slider image
    108年嘉義縣縣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活動成功 圓滿落幕〞 我們明年再見~ http://www.ubst.com.tw
    108年嘉義縣縣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活動成功 圓滿落幕〞 我們明年再見~ http://www.ubst.com.tw
:::

2014自由式輪滑世界錦標賽暨亞洲輪滑錦標賽自由式輪滑項目國手選拔辦法

一、報名方式:

1.      報名方法:與本年度總統盃報名時一同報名。

1.      報名費用:每名選手300元,雙人花式每人300元。

二、參賽年齡:

1.     青年男子/女子組:2014年1月1日前滿12歲(2001年1月1日(含)前出生)

2.     成年男子/女子組:2014年1月1日前滿16歲(1997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三、選拔人數:

1.      花式角標:各組男女各三名,共12人。

2.      速度角標:各組男女各三名,共12人。

3.      雙人花式角標:二組,共4人。

4.      花式煞停:男子組2人、女子組1人、全部共3名。

四、國家代表隊教練:二名。

五、選拔方法:

1.  花式角標:以報名選拔賽之選手在本年度總統盃成績分青年組與成年組分別進行排名,選拔出男女子組前3名。

2.  速度角標:以報名選拔賽之選手在本年度總統盃成績分青年組與成年組分別以預賽成績進行排名,超過11人組,取前八名、未足11人則取前四名進行決賽,選拔出男女子組前3名。

3.  花式煞停:以今年總統盃煞停選手成績選拔出男子組前2名、女子組第1名。

4.  國家代表隊教練:經選拔出之世界自由式錦標賽準國手的教練,可依選手成績獲得積分,第一名之選手得積分三分,第二名選手二分、第三名選手一分;總和積分最高之教練,得受聘任為國家代表隊教練

六、成績要求:

1. 速度角標:男子組計時最佳成績不得超過5秒,女子組成績不得超過5.3秒。

2. 花式角標:男子組總分平均須在65分以上,技術分平均在35分以上,女子組總分平均須在45分以上,技術分平均在25分以上。

3. 經選拔出之準國手,若無法達到以上標準,由審訊委員會決議是否給予國手資格。

4.  比賽相關細節,及國手詳細培訓辦法將另行公佈。

七、獎勵:

入選2014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遴選國家代表隊選手於參加移地訓練及比賽完成後,頒發國家代表隊當選證書,未達錄取標準者不適用本辦法。

八、國家代表隊之權利與義務:

1.  經選拔出之國手,取得代表國家參加2014年世界自由式輪滑錦標賽、及2014亞洲輪滑錦標賽之比賽資格。

2.  具有參加2014年賽前選手與教練移地培訓之義務與權利。

3.  經錄取之教練與選手,不得無故放棄參賽,並且須參加賽前集訓及服從團體紀律,凡無故放棄比賽、不參加賽前集訓,或不服從團體紀律者,經技委會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國手資格。

4.  經錄取之教練與選手必須同意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之比賽經費分配。

5.  經錄取之選手若有被取消資格者,其參賽名額將按比賽排名順序遞補之,若順位之選手成績未達上述成績要求,則此項目從缺。

6.  經選拔後錄取之教練及選手,須簽屬出國參賽同意書,並確實遵守本會及國際總會規章之規定。

7.  國家代表隊外之所有隨行人員,如欲隨隊出國須報請本會,並經本會同意方可隨行,須簽署出國約章同意書,但不享國手資格並須遵守代表隊規範。

8.  如違反上述第4及第6條規定者,由事發日起二年禁止參加本會主辦之一切活動。

9.  實際代表隊名單須經本會審訊委員會決議後成立,審訊委員會有按實際狀況變更名單與出賽人數等相關事宜之權力。

10.      本辦法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